市科技局全面完成职工医疗互助工作
发布日期:2014-12-30作者:监察室信息来源:
今年11月,市总工会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株工通字〔2014〕39号),根据安排,我市将组织开展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充分发挥其对基本保险、医疗救助的协同补充作用,为参助职工筑建起一道除医疗保险之外的新的防护网,切实增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抵御力。日前,市科技局已将全局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的人员花名册和汇总表报到市总工会,该项工作全面完成。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我市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市总工会统一组织,全市职工发扬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精神,按照权利义务相结合,帮助患病住院职工减轻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一项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
参加人在本次医疗互助期间,只要发生了符合申报医疗互助补助金的费用,即可填写《株洲市第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申请医疗补助所需资料,在出院60天内交单位工会申请补助。参加单位将本单位申请人各项申报材料及时收集、整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签署意见,于当月25日前上报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次月10日前,补助金由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通知并直接发放给申请参加人。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对于推进工会工作创新,提高工会组织凝聚力,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株洲市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