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督查我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15-05-18作者:社合科信息来源:

5月14日,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唐亚明一行7人莅临市科技局,督查《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

市科技局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认真履行组织研发、推广污染防治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的职责,着力污染企业节能降耗减排科技攻关,支持湖南工业大学与湖南振兴建材有限公司共同开展工业厂房空气污染综合治理研究,对工业厂房污染物种类、浓度、暴露时间与危害的相关性进行研究,并从应用对象、应用条件出发,开发净化设备和材料,使我省工业厂房治理和污染控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大力推进湘江流域污染治理工程,株冶牵头的“有色金属资源基地重金属减排与废物循环利用技术”列入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获科技部3720万元资金支持;清水塘重金属污染区生态恢复重建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入选科技部国家科技惠民计划,获得资金支持1936万元。省科技重大专项“清水塘固体废物梯级利用关键技术开发”通过验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累计创效2.3亿元,消纳清水塘工业区废渣近200万吨,为冶金化工产业调结构、转方式提供了重要科技支撑;大力实施电动公交化行动计划,我市城区627台公交车全部置换成电动公交车,建成全国第一座电动公交城,被科技部万钢部长誉为“株洲模式”,值得全国加以推广。电动公交成为株洲一张靓丽的名片,促进株洲两型社会建设。

今后,市科技局将继续按照“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坚持加强政策引导,加速科技创新,加快人才培养,为实现株洲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奉献我们的智慧。

市人大督查组一致认为,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科技局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市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落实科技优惠政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加强污染防治提供重要的科技支撑。

责任编辑:株洲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