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地震局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完善《株洲市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6-10-02作者:地震局信息来源:

为贯彻落实株洲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工作部署,根据《株洲市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方案》(株政办函〔2015〕32号)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出台《株洲市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株洲市地震局由以前的单独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改为并联审批。在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中的立项工可、规划用地、立项工可、施工许可、合并验收五个阶段中立项工可、立项工可及合并验收三个环节对项目进行把关。株洲市地震局按照株洲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要求,结合地震系统实际,在依法依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着重从事项、流程和时限三个方面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完善了相关审批具体事宜,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务实性。

责任编辑:株洲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