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资金补助   扶持高新企业

发布日期:2016-10-09作者:高新科信息来源: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在近期下达的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科技计划中,对2015年度新认定、复审及重新认定的65家高新技术企业发放补助200万元。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创新驱动战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让企业真正成为创新决策、创新投入、创新实施和创新收益的主体。科技部门优先推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各类项目和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经费占比在90%以上。科技、财政、税务各部门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收10.67亿元,不断激发企业创新研发、提质增效积极性。2015年,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达179家,位居全省第二,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1605.2亿元,同比增长16.19%;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完成525.9亿元,同比增长17.9%;高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22.5%。

针对2016年中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的调整,市科技局联合各县(市、区)、高新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宣传解读和重点培育辅导,并将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目前已动员组织50家科技型企业申报新认定,30家企业参加重新认定,以确保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较2015年增长10%以上。

责任编辑:株洲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