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启动首批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20-11-10作者:法规科信息来源:株洲市科技局

  近日,湖南省科技厅下发《关于组织我省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我省首批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申报截至2020年11月30日,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申报成功之后,省科技厅将在科技创新项目、平台、人才引进、科技奖励等科技创新资源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新型研发机构是指聚焦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区域特色产业的重点领域和技术需求,采用多元化投资、多模式组建、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以科研开发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转移、衍生孵化、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等活动为主营业务,为企业和产业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支撑,引领行业和产业发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是新时期重要的新型创新主体之一,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原始创新能力、聚集高端创新资源、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
  通知要求,有意申报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须是在湖南省注册的,主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工程化产业化)以及研发服务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实体;须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须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10%;须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高校、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不少于20%;而且机构应有健全的决策、经营和管理制度,成熟的技术转让许可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和纳税能力。
  通知还从《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出发,对新型研发机构在发展潜力、任务目标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要求。通知同时指出,我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将实行常年申请,分批办理方式进行,确保相关研发机构能够得到相应的支持,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责任编辑:株洲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