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发布2023年科研设施和仪器奖补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3作者:科研科信息来源:

  近日,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
  从申请对象来看,申请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已纳入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一是对对外提供了开放共享服务的中央及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管理单位;二是对外提供了开放共享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等管理单位。
  从奖补额度来看,财政奖补比例与管理单位评价考核结果挂钩,其中,优秀类单位补助系数为10%;良好类单位补助系数为8%;合格类单位补助系数为6%;不合格单位不得参与财政奖补。其他统一补助系数为2%。同一年度,单台(套)科研设施和仪器后补助金额最高为5万元,同一管理单位同一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为200万元。
  从申报流程来看,申请单位在“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资料。申请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18点,并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至市科技局,经市科技局审初审确定再报送省科技厅审核确定。
  最后,该通知还对不纳入申请奖补范围进行说明:一是非检验检测的技术服务:包括委托加工业务,技术服务合同中不属于检验检测的费用(如打包耗材、技术培训费用等)等;二是非科技创新或研发活动的检验检测:产品批量检验,商业验货,医学检验,环境检测等;三是非用于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仪器计量校准等;四是服务机构和用户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单位内部检测等;五是非平台内共享仪器产生的检验检测费用。

责任编辑:株洲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