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高新区发布“民企十条”“台企十条”—— 促进民营经济台资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18-12-18作者:高新区产业局信息来源:

  为进一步支持株洲高新区民营经济、台资企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省《关于深化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12月14日,高新区召开株洲高新区促进民营企业、台资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十条意见(试行)》(简称《民企十条》)和《株洲高新区支持“株洲台湾工业园”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简称《台企十条》)。
  改革开放40年来,包含台资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尤其在扩大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增加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株洲高新区,目前共有台资企业40家,专门在天易科技城新设立了株洲台湾工业园,鼓励支持台资企业入园;民营企业数在全区企业总数中占比超过70%,高新技术企业数占比超过60%,产生的GDP和固定资产投资占比达50%以上。
  此次发布的“民企十条”和“台企十条”,是在原有的“1+7”产业发展和投资促进对企普惠政策体系的基础上,召开民营企业、台资企业座谈会,经区主要领导与民营企业家、台资企业家交流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发布的,均从2019年元月1日起实行。
  “民企十条”从破解融资难题、降低税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维护民企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降低企业成本、鼓励创新、缓解招工难、为民营企业家提供就学、医疗服务、优化民营企业员工生活环境等十个方面破解企业难题。其中针对民企融资难的问题,计划整合资源成立专门的金融服务公司,并在目前的民企正常贷款利率水平上,流动资金贷款降低1个百分点左右利息,固定资产贷款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利息,补贴70%担保费。
  “台企十条”明确,除了保障台资企业在园区享有与其它企业同等优惠政策之外,还进一步突出提出优先保障台企的用地、融资需求,增加补贴力度,鼓励台资企业加大设备投入,支持台资企业科技创新、引进优秀人才,建立台资项目绿色通道、优化台资项目服务机制,对重大台资项目政策采取“一事一议”。(具体政策条文见二版)
  “民企十条”“台企十条”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快速发展,深化株台经济交流与合作,优化产业经济结构。株洲高新区将持续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支持民营企业、台资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民营经济、台资企业高质量发展。
  株洲高新区区领导周玉智、李铭参加会议并进行发布。

责任编辑:株洲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