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出台省自科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6-19作者:信息来源:
为鼓励和引导多元化投入,共同支持基础研究,省科技厅制定了《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并于2023年2月7日起正式施行。
联合基金是指由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联合资助方在商定的科学与技术领域内共同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基金。旨在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科基金)的导向作用,引导与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有关部门、企业、地区与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合作,培养科学与技术人才,推动我省相关领域、行业、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自株洲联合基金设立以来,湖南省自然基金委与株洲市人民政府先后于2012年、2016年、2021年三个阶段签订《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株洲市人民政府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2012-2022年共计立项382项,立项资金2900万元。
责任编辑:株洲市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