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关于印发《株洲市科学技术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09作者:监察室信息来源: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株洲市科学技术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 株洲市科技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

2. 中共株洲市科技局党组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表

 

中共株洲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15年3月4日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5年,株洲市科学技术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及反腐败工作会议的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惩治腐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严明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

结合实际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党,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建设党。

(一)强化法纪宣传。深入开展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宣传,扎实推进党纪法规宣传,使党纪国法入脑入心。坚持党纪严于国法的原则,突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心存敬畏、心有戒律。

(二)强化守纪意识。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守纪意识,培养法纪信仰,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三)强化执纪监督。坚决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执纪监督,切实做到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杜绝在党纪国法等原则问题上搞变通、作选择、打擦边球等做法,清除特权思想、例外意识、侥幸心理,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现象,严肃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搞山头主义和小圈子,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二、持续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

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肃认真、持之以恒,扎实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一)狠抓党风政风。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作风建设若干规定的落实,坚持以上率下、由浅入深,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规范,促进党内作风持续好转。切实解决少数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自我陶醉、盲目乐观的骄气,自由散漫、工作漂浮的浮气,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惰气,患得患失、无事生非的邪气,弘扬新风正气,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二)整治突出问题。聚焦“四风”问题,重点查处中央、省委、市委出台作风建设若干规定后的顶风违纪行为,不搞下不为例。突出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遏制铺张浪费、参赌涉赌、收送红包礼金、利用婚丧嫁娶敛财等问题。深入推进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整治,狠抓作风建设重点问题,切实破解事关民生民利、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

(三)形成常态机制。将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纳入机关建设和日常管理,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组织作风建设专题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形成作风建设常态机制。注重研究和发现作风问题新变化、新形式,加大明察暗访、惩戒问责和点名道姓通报力度,严厉处置不收敛、不收手者,形成改进作风的刚性约束,防止“四风”变种频出,卷土重来。

三、规范权力运行,坚决惩治腐败

坚持以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进一步加大廉政教育力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违纪必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

(一)深化廉政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活动。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开展“两个责任”主题教育活动,深化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培训,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认真组织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提高干部法纪素养。开展理想信念和党的优良作风教育,加强廉洁从政规定和党纪政纪教育、从政道德教育,落实“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二)严格限权控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职用权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认真开展清权确权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权力,明晰权力边界和运行程序,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防止利益冲突,助推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和各项公开工作。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强化对科技管理重要领域和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切实解决作风、环境、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纪律审查。认真执行信访举报办理、党风政风监督等系列规程,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涉腐线索集中排查和管理制度,形成依法依纪、权责明晰、便于操作的制度体系。及时发现案件线索,落实纪律审查主办人责任制,着力提高纪律审查的质量和效率。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加大对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坚决查办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腐化堕落案件和为官不为、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及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四、落实“两个责任”,加强队伍建设 

结合实际制订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的实施细则,细化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建强纪检监察队伍,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强大动力和有效保障。

(一)明晰责任内容。进一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其他成员以及纪检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厘清责任边界。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明确从严治党职责,狠抓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正风肃纪和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二)强化责任落实。党组履行主体责任重点要做到“五个一”:即班子成员结合主管或分管工作,年初就谋划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年内牵头抓实一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年中开展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进展情况的专门调研;年底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汇报;将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重点要健全并执行“十项制度”:即反腐败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涉腐线索集中排查和管理制度,纪律审查主办人责任制制度,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巡查制度,党政负责人述廉述责评议制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约谈制度,“四风”问题及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制度。

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是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因落实责任不力导致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问题、“四风”问题、顶风违纪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问题直接责任人,又要追究部门和单位主体责任者和监督责任者。

(三)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要求,按照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新要求,推动“三转”由转职能向转方式、转作风提档升级,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突出纪检监察主业主责,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当前要顺应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新常态,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能力;顺应纪检监察工作重心的新调整,着力提高纪律审查能力;顺应开门反腐新要求,提高有效运用和引导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能力。要忠于职守、敢于担当,对腐败敢于“亮剑”,对“四风”坚决斗争,严格执纪。要干净做事,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意识,决不拿原则做人情,决不拿党纪做交易,决不把执纪监督权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坚守执纪、做人底线。

责任编辑:株洲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