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 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6作者:信息来源:
局属各党支部:
去年以来,局属各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本单位中心工作,贯彻落实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坚持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和推进局系统党的建设,服务株洲科技事业的发展。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发展大局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局机关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条件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带头整改,坚持民主集中制,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别是有高素质的党组织带头人。
2.党员队伍好。党员教育管理扎实有效,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党员素质优良,党员意识较强,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本单位党员近两年以来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等方面无“一票否决”问题。
3.工作机制好。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机制、联系群众制度机制健全,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党内民主监督稳步推进,实施党务公开,工作运行规范。积极参加局机关党委开展的各项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局机关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4.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得益彰。
5.群众反映好。服务群众成效显著,工作措施群众拥护,工作作风群众满意,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坚持比较好,志愿服务经常性开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立足本职创先争优,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标兵。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扎实干事、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做人民群众贴心人。
4.带头遵纪守法。严以律己,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5.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6、近五年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政治素质高。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创先争优,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2.奉献精神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在加强党的建设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3.作风过得硬。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严要求,带头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坚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得到党员和群众信任。
4.工作成绩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不断创新党建工作,认真组织并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
5.服务意识强。关心爱护群众,积极帮助党员、干部、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任职时间。连续二年(含)以上担任或兼任机关党务干部。
二、 评选方法和步骤
1、凡符合先进党支部条件的,均可填写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附件1),报局机关党委评定。
2、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由各支部提名,填写相应推荐表(附件2、3),报局机关党委评定。
3、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均按规定的指标评选,推荐审批表于2015年6月24日前上报局机关党委评定,于“七一”进行表彰。
三、评选的范围和指标
1、范围:局系统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和中共正式党员。县(处)级党员领导原则上不参评。
2、指标: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优秀共
产党员3名。
附件:1.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
中共株洲市科学技术局机关委员会
2015年6月11 日
责任编辑:株洲市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