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15-09-24作者:办公室、高新办信息来源:

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株发〔2015〕8号)文件精神,株洲市科学技术局已将株洲市高新技术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并入,不再保留株洲市高新技术管理办公室。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株洲市高新技术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请债权人自2015年9月18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资产清算领导小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南萍

联系电话:28687600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资产清算领导小组

2015年9月17日

责任编辑:株洲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