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2作者:信息来源:
现将《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11月10日
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办法
根据市纪委《印发〈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纪发〔2015〕11号)的精神要求,现就我局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推进我市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预防,推进反腐倡廉关口前移,关心和爱护党员干部,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坚持依纪依法、公开透明,保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突出重点、全面覆盖,以点带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深入;坚持务求实效、长效管理,一切从实际出发,既要实现有效监控,又尽可能简化程序,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目标任务。
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逐步建立起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统一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全面查找、分析不同权力和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中所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二是建立廉政风险监控机制。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中廉政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积极依托科技手段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尤其要抓好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及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监控工作。三是建立廉政风险处置机制。及时运用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纠正处理工作。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该问责的要及时实施问责,该立案查处的要坚决依纪依法立案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清权确权,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依据法律法规及局“三定”方案,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对各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逐项确认,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优化运行流程,明确每一项职权的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渠道等内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经局党组研究审定,将“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报经市政府法制办、编办审核备案后,在局门户网站和政府网站相关栏目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清理、规范单位内部管理职权,明确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并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二)排查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围绕规范权力运行,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专家评和组织审等形式,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内外结合等方式,分岗位、部门和单位三个层面,全面排查出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按照“高”、“中”、“低”三个级别,对每一个廉政风险点逐一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经严格审核、备案后,将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防范措施登记汇总,建立廉政风险点目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对廉政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重点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点的防控。
(三)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围绕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和确定的风险等级,制定操作性强、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化解廉政风险。属于岗位职责方面的,通过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定和分权、示权、控权等方式来规范权力运行。属于业务流程方面的,按照廉洁、高效、便民的原则,优化业务流程,确保程序规范、效率提高。属于制度机制缺失或不完善方面的,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并抓好落实。
(四)加强公开透明,推进科技防控。
通过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裁量权基准,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单位内网和公开栏等途径,公开内部职权行使、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特别是对干部任用、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要加大公开力度。
(五)实施预警处置,强化动态监控。
通过廉政巡查、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干部考核、网络舆情等渠道,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定期进行研判评估。发现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早进行风险预警,及时有效化解风险。
以年度为周期,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新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调整、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有关职责权限的变更、防控措施落实的效果以及反腐倡廉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动态监控。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开展宣传。
加大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增强风险意识。
(二)全面落实责任。
局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
(三)突出工作重点。
围绕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着力防范廉政风险,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四)加强督促检查。
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内容,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强协调指导与监督检查,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推进。
责任编辑:株洲市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