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第一批众创空间拟认定单位公示

发布日期:2016-09-19作者:信息来源: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建设的若干意见》(株政办发〔2016〕14号)和《株洲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株科发〔2016〕39号)有关要求,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众创空间的健康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促进我市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经有关机构自主申报、专家评审,拟认定株洲轨道交通专业化众创空间、株洲市炎帝创客中心等17家单位为株洲市第一批众创空间。按照市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现对拟认定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19日至23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社会各界对拟认定单位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我局规划与监督管理科或纪检监察室,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举报受理电话:

市科技局规划与监督管理科 李白军 0731-28687607

市科技局纪检监察室       陈  芳 0731-28687605



附件:

株洲市第一批拟认定众创空间名单(公示完毕)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9月19日


责任编辑:株洲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