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增选市派工业类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5作者:信息来源:
科技特派员工作自开展以来,科技特派员积极履行职责,服务当地技术需求,大力开展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市委组织部《株洲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株组〔2014〕57号)和株洲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关于建设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和工作站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科字〔2012〕11号)精神、株洲实际情况和广大工业企业要求,经市人才办、市科学技术局研究,决定增派一批工业类市派科技特派员,通知如下:
1、选派类型及规模。全市市派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业类60人,由市科技局高新科负责。
2、人员来源及要求。主要从市内高校、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市直单位中选派,也可从市外选派。鼓励以选派专家团队等多种形式开展服务创业。特派员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从事该行业技术研究和应用的丰富经验,有良好声誉。
3、特派员工作要求。特派员服务期限一般为两年。每月到驻点单位指导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帮助派驻单位加快发展取得实效,不影响原单位工作。
4、协调对接。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采取双方自愿、双向选择原则,做好协调对接,落实好市派科技特派员需求情况,认真填写好《市派工业类科技特派员需求申报表》(附件1)、《市派工业类科技特派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经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市科技局。
5、材料报送要求。上述所有材料包括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17年9月22日前报送到市科技局相关科室。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28687615,28687602(传真)
电子邮箱:zzskjjgxk@126.com
农村科技科:28687609,28687602(传真)
电子邮箱:zzkjjnck@163.com
附件
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9月8日
责任编辑:株洲市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