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株洲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2作者:信息来源: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拟开展2018年度株洲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的项目应为上年度10月1日以后的项目,项目执行期不超过三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市内外科技成果方在株洲新注册企业,进行成果转化,且实际完成投资不低于200万元;
2、市内外科技成果方与市内企业签订合作(转让)协议,进行成果转化,且实际完成投资不低于200万元;
3、市内企业新开发的科技成果,直接进行成果转化,且实际完成投资不低于200万元;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在株洲市科技局网站(kjj.zhuzhou.gov.cn)下载并填写《株洲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
2、申报单位将填写并盖章后的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行政部门。
3、县(市)区科技行政部门对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形成推荐意见,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组织认定。
4、其它相关附件材料主要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合作或购买技术,需提供相关协议;
(3)已完成投资证明、缴税证明、银行收付款凭证等;
(4)产品(服务)销售合同及发票等。
三、申报时间
实行常年申报,县(市)区科技行政部门于每月25前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科:
王 锴 28687632 13507333659 邮箱:289233307@qq.com
刘平江 28687632 18073332753
附件: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株洲市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