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试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6作者:信息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相关工作要求,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探索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后补助体制机制,我局决定在2021年度市级科技计划中开展后补助项目试点,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5月6日-5月20日。
  二、申报范围
  以自有资金开展科研项目的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所申报的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科技资金支持。
  三、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株洲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与项目任务相适应、能确保项目任务完成的人员场地条件。
  2、申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四、组织程序
  1、自主申报。本次试点工作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申报。各有关单位根据现有科研项目基础和执行情况,自主选择一个项目(课题)进行申报,并按照申报资料要求(附件1),填写和准备好相关资料,一式三份简装成册,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资料提交至市科技项目受理中心。
  2、组织评审。市科技局根据项目征集情况,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组结合项目申报资料、现有基础、技术水平等进行评估和打分。
  3、项目立项。市科技局根据专家打分情况,结合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安排,确定最终进入试点的项目清单,签订项目合同书,约定相关任务指标,但不拨付资金。
  4、项目执行情况评估及资金拨付。纳入试点范围的项目,在项目执行结束后,向市科技局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市科技局根据试点单位提交的资料和项目合同任务书,确定项目完成情况,并给予资金支持。
  五、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做好项目资料的审核把关,对提交的所有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项目受理中心:    0731-28687676
  申报相关咨询:           0731-28687612


附件:

株洲市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申请书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6日

责任编辑:株洲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