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试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6作者:信息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相关工作要求,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探索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后补助体制机制,我局决定在2021年度市级科技计划中开展后补助项目试点,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5月6日-5月20日。
二、申报范围
以自有资金开展科研项目的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所申报的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科技资金支持。
三、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株洲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与项目任务相适应、能确保项目任务完成的人员场地条件。
2、申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四、组织程序
1、自主申报。本次试点工作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申报。各有关单位根据现有科研项目基础和执行情况,自主选择一个项目(课题)进行申报,并按照申报资料要求(附件1),填写和准备好相关资料,一式三份简装成册,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资料提交至市科技项目受理中心。
2、组织评审。市科技局根据项目征集情况,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组结合项目申报资料、现有基础、技术水平等进行评估和打分。
3、项目立项。市科技局根据专家打分情况,结合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安排,确定最终进入试点的项目清单,签订项目合同书,约定相关任务指标,但不拨付资金。
4、项目执行情况评估及资金拨付。纳入试点范围的项目,在项目执行结束后,向市科技局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市科技局根据试点单位提交的资料和项目合同任务书,确定项目完成情况,并给予资金支持。
五、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做好项目资料的审核把关,对提交的所有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项目受理中心: 0731-28687676
申报相关咨询: 0731-28687612
附件: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6日
责任编辑:株洲市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