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09作者:信息来源: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对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努力推进科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流渠道作用,结合微信公众号等多个渠道,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和方式。聚焦科技创新工作重点及热点内容,积极推动有关政务信息向公众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40余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50余条,政策解读信息16条,重点领域信息19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规范办事流程,明确申请主体、申请内容、申请程序、受理申请机构等内容,依托科技局门户网站推进网上依申请公开,在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专栏。2025年,我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按照“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内科室联动抓”的总体思路,落实专人负责制,明确信息收集、审核、发布、更新与维护职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人员承办。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和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对单位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点工作和科技创新政策等内容进行重点把关,严格执行信息先审后发制度,确保内容安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完善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监测机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全年未接到各级政府的通报批评,未收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网民留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安全巡防和监测预警,及时协调处置问题,确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实用”三大原则,坚持“以公开促监督,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工作,纳入局机关各科室绩效考核项目,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对照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功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与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尚有提升空间;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覆盖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的深度、解读质量及呈现方式仍需优化。2026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等部门的指导支持下,聚焦短板,精准发力,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机制,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协调机制和常态化管理机制。系统梳理、动态更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内容,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提供并定期维护。二是拓展渠道,构建多元融合公开格局。持续加强局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平台建设与管理,优化栏目设置,丰富信息内容,提升发布品质。积极适应传播趋势。三是优化服务,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营效能。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的安全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局网站及新媒体的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查,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发布信息权威准确。探索利用技术手段提升信息公开的智能化、个性化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和创新创业主体对科技政务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株洲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