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30作者:信息来源: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株洲市科学技术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株科发〔2016〕12号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针对各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科室(单位)负责人是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对照专项整治要求,切实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谈话问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移送。各科室(单位)自查情况表(见附件)请于每月18日前报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株洲市科技局2016年“纠‘四风’”、“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情况登记表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株洲市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