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三批株洲市两型技术和产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8作者:信息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株洲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6-2020)年>及其配套方案和办法的通知》(株办发〔2015〕26号)文件精神,扶持推广应用成熟、实用、先进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简称两型)技术及产品,株洲市两型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广泛征集两型新技术、新成果,编制《株洲市两型技术和产品推广目录》(第三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在株洲市内生产或应用的,具有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作用的技术。具体包括株洲市内专业用于生产或应用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两型办等单位<关于在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推广清洁低碳技术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2〕41号)文件中发布的技术。(文件可在“株洲两型”官网下载)
(二)在株洲市内生产的专门用于节能环保领域的公共类产品。具体包括由省质监局制定发布的《湖南省地方标准<两型产品(公共类)认定规范>》(DB43/T 805—2013)内所界定的产品。(文件可在“株洲两型”官网下载)
二、申报条件
(一)服务于节能、低碳、环保、资源节约及资源回收利用等领域,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适合两型社会建设发展需要,有成功实施案例,预期可获得明显的效果,应用范围广,市场前景广阔。
(三)经过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鉴定、评估或验收,生产技术与工艺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具有示范和推广意义。
三、申报材料
1、株洲市两型技术与产品认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
3、产品知识产权权益状况和品牌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4、经国家授权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产品技术采用标准证明。环保达标证明。产品技术总结报告。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5、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要求提供材料。
6、用户证明(2家以上)。
7、产品或技术应用的照片。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填写《株洲市两型技术(产品)申请表》和《申报承诺书》(具体附后),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数据详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各单位可同时申报多项技术和产品。
(三)提交的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一起报送至株洲市两型办。
(四)此次申报时间截止为2016年8月12日。
(五)此次评审工作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专家评审后,由市两型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对通过评审的技术和产品进行审核认证,编制《株洲市两型技术和产品推广目录》(第三批),向社会发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雨燕
联系电话:28686862
联系地址:株洲市财经大楼1617室
电子邮箱:376907564@qq.com
附件:
2、申报承诺书
株洲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株洲市科技局
株洲市财政局
2016年7月8日
责任编辑:株洲市科技局

